您好!欢迎您来到苏州市民族管弦乐学会,咨询电话:0512-65773757 地理位置 网站后台
网站首页 机构介绍 通知公告 演出比赛 艺术交流 民乐考级 名家风采 民乐课堂 联系我们 艺术考级报名系统
龚一
苏春敏
王利建
丁洪根
俞飞
  内设机构
古筝专业委员会
古琴专业委员会
二胡专业委员会
竹笛专业委员会
柳琴专业委员会
琵琶专业委员会
葫芦丝专业委员会
打击乐专业委员会
  会员服务
学会章程 会员须知
会员政策 会员名单
  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0512-65773757;
学会邮箱:szmgxh@126.com;
学会官网:www.szmgxh.org;
办公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001号饮马桥商厦四楼(沧浪琴苑内)
  演出比赛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演出比赛
敦煌杯--2016中国古琴艺术展演活动简章
 
敦煌杯--2016中国古琴艺术展演
 
活动简章


一、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琴专业委员会
华东交通大学
承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琴专业委员会
华东交通大学艺术学院
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民族乐器一厂
上海华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专业媒体支持:《中国民乐》杂志 华音网
 
二、宗旨:中国古琴艺术展演暨古琴学术研讨会秉承“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理念,致力于搭建一个公平、客观、公正的表演艺术交流平台,促进古琴演奏水平的展示与提高,旨在推动古琴事业的普及与发展,并大力弘扬我国传统文化,培养优秀古琴演奏人才,推进古琴表演艺术的全方位传承与发展。同时,也注重对新作品的关注并激励更多、更优秀的古琴独奏、重奏和合奏新作品的问世。
 
三、参赛资格:海内外青少年古琴工作者、学习者、爱好者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汪立夏
组委会副主任:王东、王国振、杜怡璇、赵鸿磊、陈子初
 
监审组:
刘锡津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
王书伟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
刘裕升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秘书长
评委主席团成员:
龚一 中国琴会会长,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林谷芳 文化W者,台北院山L
丁承运 中国琴会副会长,武汉音乐学院教授
李凤云 中国琴会副会长,天津音乐学院教授
杨青 中国琴会副会长、秘书长
赵家珍 中国琴会副会长,中央音乐学院教授
曾成伟 中国琴会副会长,四川音乐学院教授
戴晓莲 中国琴会副会长,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组委会还将陆续增加古琴专业人士及音乐各界名家担任评委。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初赛寄送光盘时间:2016年5月10日--6月10日
复、决赛时间:2016年7月28日--8月1日
复、决赛地点:中国•江西•南昌
 
六、活动内容
中国古琴艺术展演、学术研讨会、古琴经典作品音乐会(由琴会会长、副会长等演奏家演出)、展演颁奖音乐会、新作品音乐会。
学术研讨会主题:《古琴的传承与发展》、《朱权及神奇秘谱》
音乐会主题:
1、名家名曲音乐会――《大音希声C古琴经典作品音乐会》
2、展演颁奖音乐会
3、新作品音乐会――《承新C获奖新作品展演》
(根据新作品报名情况确定)
 
七、展演分组说明:
1. 职业组:特指国内外各音乐学院(包括附中)、艺术院校、综合类大学音乐艺术院系、附中及文艺团体的师生。
①职业少年组 12―17岁 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②职业青年A组――特指国内九大音乐学院的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中直单位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奏员。
③职业青年B组――国内六所艺术院校及在京专业院校的学生、青年教师及(省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奏员。
(解放军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中国戏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
④职业青年C组――全国各省市地区综合类大学古琴专业学生、青年教师及(市属)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演奏员。
职业青年组年龄要求:
18岁―35岁 1981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选手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报名原则,可报应属组别和高于本组的组别,不能低于本组相应组别,如职业青年B组选手可报B组和A组,不得报C组,报名表请如实填写就读院校及工作单位。各院校三年内(含三年)毕业生,应按该校专业学生报名。
 
2. 非职业组:
①儿童组:7―12岁 2004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②少年A组:13―15岁 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③少年B组:16―17岁 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④成年组:为18岁以上(含18岁),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 海外组:持有外籍护照的参赛选手,如报名满30人,专设海外组。如人数不满的情况下,选手将自动并入相对应国内符合条件的组别,满足多组条件者可自行选择其加入组别。
 
八、曲目演奏规定及说明
赛程规定背谱演奏,并不带任何形式的伴奏。复赛、决赛比赛现场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时间叫停。规定曲目演奏版本除特殊标明外一律不限版本。
 
职业组曲目说明:
三轮赛制,初(视频)/复赛(现场)相同曲目,决赛(现场)选曲不可重复。
初赛:所有职业组选手,需从规定曲目中,任选其一进行全曲演奏。拍摄视频,并寄送至组委会。
规定曲目:平沙落雁、忆故人、长门怨、普庵咒、山水情、渔樵问答、流水、梅花三弄、墨子悲丝、G乃、离骚、捣衣、龙翔操、乌夜啼、秋塞吟、大胡笳、幽兰、梅园吟、春风、潇湘水云、广陵散
复赛:现场演奏初赛所选相同曲目。
决赛:现场演奏必选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共计两首,均不得与复赛相同。
(全程参加比赛,应准备三首曲目。)
 
职业少年组决赛阶段
必选曲目规定:(三选其一)
平沙落雁、忆故人、长门怨
自选曲目:从考级曲目六级以上(含六级)任选一首,或新作品一首(进入决赛阶段的选手,如自选曲目为新作品,请于7月10日前将曲谱电子版提交组委会)。
职业青年组决赛阶段
必选曲目规定:(三选其一)
流水、梅花三弄、墨子悲丝
自选曲目:考级曲目八级以上(含八级)任选一首,或新作品一首(进入决赛阶段的选手,如自选曲目为新作品,请于7月10日前将曲谱电子版提交组委会)。
 
非职业组曲目说明:
两轮赛制,初赛(分赛区海选或视频参赛)与决赛(现场),选曲不可相同。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参加分赛区现场海选,或拍摄全曲演奏视频,并寄送至组委会。
决赛:所有非职业组选手,需从规定曲目中,任选其一进行现场演奏,曲目不得相同于初赛选曲。
规定曲目:鸥鹭忘机、关山月、梧叶舞秋风、平沙落雁、醉渔唱晚、普庵咒、忆故人、长门怨、山水情、流水、渔樵问答、梅花三弄、G乃、离骚、捣衣、龙翔操、乌夜啼、秋塞吟、墨子悲丝、大胡笳、胡笳十八拍、幽兰、梅园吟、春风、潇湘水云、广陵散。
 
海外组曲目说明:
两轮赛制,初赛(视频)、决赛(现场)选曲不可相同。
初赛:自选曲目一首,拍摄全曲演奏视频,并寄送至组委会。
决赛:需从规定曲目中,任选其一进行演奏,曲目不得相同于初赛选曲。
规定曲目:鸥鹭忘机、关山月、梧叶舞秋风、平沙落雁、醉渔唱晚、普庵咒、忆故人、长门怨、山水情、流水、渔樵问答、梅花三弄、G乃、离骚、捣衣、龙翔操、乌夜啼、秋塞吟、墨子悲丝、大胡笳、胡笳十八拍、幽兰、梅园吟、春风、潇湘水云、广陵散。
 
九、比赛办法:
职业组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非职业组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采用评委审看光盘的方式进行,6月20日在官方网站公布初赛结果及下阶段入围通知,参赛选手请登陆网站查询或来电咨询。没有进入复赛的选手,组委会不再通知。所交资料和报名费、评审费,不予退还。
(二)复赛和决赛以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时间:2016年7月28日―8月1日。
 
十、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初赛: 报名费300元
A/网络在线报名方式:(首选)
登陆在线报名平台(dhb.cn-imc.com)填写报名表,连同个人免冠照片电子版、报名费汇款凭证(为保证支付安全,建议传统方式或支付宝)截图或照片上传报名平台或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nguqin@163.com每个文件均需由选手姓名命名。
B/邮寄报名方式
1、所有报名选手登陆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格,或致电010--63523471以其它方式索取。
大赛官方网站:艺赛中国网 www.cn-imc.com
2、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并将 ①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②报名者户口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连同报名费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同快递到组委会办公室。
3、所有选手请务必于6月10日前将以上资料用快件寄出,报名费300元也须于此日前汇出,收到选手资料和报名费后组委会以短信或微信的的形式告知选手确认报名成功。
4、报名资料及汇款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3号北京工会干部学院南楼306室 杜怡璇
邮编:100052 手机:18911612290
汇款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 6228 4500 1003 7683 914 户名杜怡璇
中国建设银行 6222 8000 1116 1013 449 户名 杜怡璇
支付宝:dunhuangbei@163.com 户名:敦煌杯民乐大赛/杜怡璇 (推荐方式)
汇款时请在汇款凭条标注选手姓名/组别。
报名咨询电话:010-63523471 18611213479 18911612290(可加微信)
Email:cnguqin@163.com 微信号:china-guqin
(二)、复赛:参加复赛的职业组选手赛场“报名处”报到。报到时,交纳评审费400元并办领“准赛证”。参加复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组织统一抽签。
(三)决赛:参加决赛选手赛场“报名处”报到。报到时,交纳评审费500元并办领“准赛证”参加决赛的顺序,由组委会组织统一抽签。
复赛、决赛全部在江西南昌举行,具体地址及比赛日程安排、交通指南及周边住宿酒店参考将在初赛结束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公布。
 
十一、奖项设置、
职业组每组产生金奖、银奖、铜奖,以及若干优秀演奏奖。非职业组每组根据分数段产生金奖、银奖、铜奖以及若干优秀演奏奖。组委会还将对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以及有多名学生进入复赛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还将增设特殊贡献奖、创作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奖励:
职业组:少年组金奖第一名2万元; A组金奖第一名3万元; B组金奖第一名2万元; C组金奖第一名1万元;其余获奖者将获得精美获奖证书。
非职业组、海外组:成年组金奖第一名1万元; 海外组金奖第一名8千元; 少年B组金奖第一名5千元;少年A组金奖第一名4千元; 儿童组金奖第一名3千元; 其余奖项获得者均将获得精美获奖证书。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因此都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3、请各位参赛选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准赛证。参加复赛、决赛时,要佩带准赛证。
4、参赛选手必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三次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工作人员不再叫号。
5、组委会拥有本次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和发行权。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或出访演出活动。
6、参赛选手在参加比赛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经费自理,组委会协助提供相关信息。
7、所有参赛选手和家长,都必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如有意见,请找监委会反映。对无理取闹并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他的参赛资格。
8、凡因选手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赛场参加比赛的,不退评审费。
9、参赛选手所报送的光盘,必须是每人一盘。不允许多人录在同一张光盘上。
10、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在官方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十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届比赛的组委会。
发布时间:2016-4-29 10:35:30 点击率:992 [返回上一页]

主办:苏州市民族管弦乐学会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1001号饮马桥商厦四楼 技术支持:毅恒网络苏ICP备15018589号
联系电话:0512-65773757;邮箱:szmgxh@126.com